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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告占有该房屋是否合法
  [案情]:   2001年12月31日,以原告胡某为业主的泸县某农贸市场与被告卢某签订《集资修建某农贸市场周边联建房的合同书》。合同约定:甲方原告将其 “二、三栋二单元二层一号,三室二厅二卫房屋一套,以43400元的价额售与被告乙方。”、同时约定了付款进度和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被告先后给付泸县某农贸市场业主胡某房款15000元。2003年10月房屋完工后,原告即将被告的购房钥匙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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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房产权证的房屋能否转移
  基本案情   陈某与丁某1996年开始同居。1998年,丁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了约定的购房款,但未办理产权证。2005年2月,陈某诉讼丁某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分割财产。同月,陈某与丁某对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达成协议,并由法院确认形成调解书。该协议约定丁某所购买的房屋归陈某所有。调解书签收后,丁某向房产公司出具书面声明,认为其所购房屋属于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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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信贷员收储潜逃 信用社被判担责赔付
   信用社聘用的信贷员被解聘后,单位未能及时就撤站事项进行公示,也未拆除信用站标牌,致使当地群众误认为已被解聘的信贷员仍在履行收储职务。信贷员携吸储款外逃后,引发群体性存单纠纷。近日,安徽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该信用合作社依法承担赔付责任。      安徽省界首市光武信用社于1993年在光武镇大李庄设立信用站,聘请陈某担任该站信贷员,负责办理存贷款业务。从1996年起,陈某采取使用信用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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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主欠钱不还房产被查封 买主为产权过户花冤枉钱
    杭州人陈某因为拖欠3万元债务而被告上了法庭,但与这个案件无关的罗某却主动向法院申请,要求帮陈某还清这3万元。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2006年8月,在杭州一家鞋城做生意的陈某因为一时需要用现金,向王某借款3万元,当时承诺10天后归还。但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讨,陈某一直没有归还。为此,王某便于2006年11月将陈某告上了法庭。   为了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王某在立案当天就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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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氏后人身份被确认 状告电影《霍元甲》侵权败诉
    中国法院网讯   霍元甲之孙,今年81岁的天津老人霍寿金以影片《霍元甲》侵犯了其祖父名誉权为由,状告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北京电影制片厂和李连杰等十名被告。12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电影《霍元甲》不构成侵权。     在庭审中,双方对影片《霍元甲》相关的审批、拍摄、发行、放映行政手续及影片内容,均不持有异议。此案争议焦点在于该片表现手法是否构成对霍元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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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未得房产证 房主告赢开发商
    中国法院网讯   章先生买房九年了,却一直未取得房产证。无奈之下,他一纸诉状将开发商河南虎翼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12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定该公司在30日内协助章先生办理房产证。     原告章先生诉称,1997年3月26日,原告购买被告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陇海路的一套房屋。合同签订之日,原告已付清全部房款。合同中约定,被告负责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一个月内代原告办理房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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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流氓软件联盟”证据不足再次败北
    中国法院网讯   12月18日,反流氓软件第一案——“反流氓软件联盟诉中搜案”宣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孙先生全部诉讼请求。这是继11月17日朝阳法院判决后,“反流氓软件联盟”的再次败诉。     原告孙先生诉称,自2006年8月初,原告开始使用被告公司的“1Gphone”软件,事后发现,该软件无法通过正常方式卸载干净,其残留部分始终随电脑启动自动运行,占用原告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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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差妻子卖房 刘先生状告房管局索赔55万
    刘先生出趟差回来,发现自家的房子易主了,另一名男子住进了自己的房子里,自己反而无家可归,卖房人居然是自己的妻子。为此,刘先生把昆明市房产管理局、他妻子陈女士和买房李先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房管局颁给李先生的房产证,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5万元。昨日记者得知,法院一审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妻子背着丈夫卖房      刘先生与陈女士是一对夫妻,他们于2003年1月购买了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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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夫擅自出卖 主张无效被判败诉
一、拆迁安置   2001年4月18日,淮安市楚州区拆迁办因漕运广场建设规划需要,对该区淮城镇居民程楠与方其夫妻俩在该区东门大街共有房屋(产权证仅登记方其一人)4间进行拆除时,与程楠(当时方其不在家)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拆迁办采取产权调换的安置方式,将淮城镇漕运小区2区3号楼 601室期房一套补偿给程楠与方其夫妻俩。协议签订后,程楠在房屋拆除无处安身的情况下,便到上海亲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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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期前购房能否享受优惠政策
  沭阳县沭城镇居民陈娟,在开发商售房推出优惠政策促销活动期间前,购买了一套营业用房,付清首付款后,陈娟提出也应该享受优惠政策,推销员也口头表示同意。但接下来却引起一场诉讼纠纷,究竟陈娟能否打赢这场官司,请看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2002年1月7日,陈娟(乙方)与原沭阳县城区建设开发指挥部(甲方、未工商注册登记)签订营业用房购销合同,主要内容为:“乙方购买甲方所建位于公园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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