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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权纠纷案例 |
|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12日发布了公司法的第二个司法解释,即,最高法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专门用于规范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笔者曾在2007年该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办理了一起公司经营权纠纷案。由于当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受理法院协调当事人和解,最终调解结案。
案情可见本站《公司经营权纠纷实例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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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件不成就第一审、二审均被判驳回起诉 |
| 四 川 省 德 阳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6)德民终字22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女 ,1966年7月12日出生,汉族 ,住 安县永河 镇 中心路下段44号 ,居民。
委托代理人夏××,男,196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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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丢失转让协议 三十万无踪影 斗智斗勇斗法 本诉反诉全赢 |
| 【案情简介 看似简单】
2006 年4月29日,C先生与L先生签订《财产转让协议》,约定:C先生将其所有的位于南京某大厦的“一家亲美食天地” 的财产作价90万元转让给L先生,L先生先期支付转让款50万元,余款40万元于其后的每年6月5日前支付10万元;双方须于2006年5月10日办理相关财产交接手续,交接完毕后L先生即取得“一家亲美食天地”的经营权,双方应于协议签订后7日内去工商部门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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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可作为确认股权的主要依据 |
| ——陕西高院判决王志峰、锐达公司诉达成公司等股权确认纠纷案
裁判要旨
股东间因股权确认问题发生纠纷的,人民法院应着重审查股东会决议等股东间关于股权问题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当事人是否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事实。
案情
1999年6月,达成公司在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经营过程中,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注册资本发生变化。2000年3月26日,达成公司向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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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不血刃,三大欠款钉子户被成功拔除 |
| 山东某集团公司是德州市知名的玻璃钢生产加工企业。长期经营中,有大量债权很难实现。2008年春节前,企业集中清欠,但有三家单位一直以种种理由拖欠,拒不付款。其中派驻天津市某知名建筑公司催讨欠款的员工,住了一个月才要回三千元,还不够差旅费的支出,其余欠款近20万元何时能付清不得而知。德州的某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更是分文未付。不得已,企业决定用诉讼方式解决上述欠款的问题。
本所刘富军律师接受委托,在提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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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周密工作,令对方知难而退,为企业避免重大损失 |
| 2006年4月份,德州某酒业公司公司接到法院传票,原告青岛某化工公司起诉该酒业公司,称出售给某酒业公司洗涤剂,要求偿还货款17万元。本所刘富军、胡玉华律师经深入调查,了解到双方并不存在买卖关系,实际上是承包关系。原告承包了某酒业公司的一车间洗瓶机。原告为被告洗酒瓶,被告支付洗瓶的费用。洗瓶用的洗涤剂由原告自行承担。因为机器出现故障原告没有及时修复以及原告的技术原因,造成大量洗涤剂的浪费。不仅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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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机立断、果断行动,及时为企业挽回损失 |
| 2008年4月份,本所刘光强、刘富军律师接到法律顾问单位的电话。声称,该公司和承运人因运输合同发生纠纷,给公司造成近十万元的巨大经济损失。经审查证据材料并,两位律师认为案件胜诉没有问题,但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应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和企业领导充分沟通后,律师代理公司在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承办法官送达诉状和财产保全裁定后,在庭前调解过程中,经律师耐心细致的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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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义务具有等同性--——一起隐名投资纠纷案办案札记 |
|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进行,投资人在投资时的方式是越来越多。投资人可以直接投资,投资于公司、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产生利润,也可以进行间接投资,通过股票、基金、借款等形式产生红利或者利息等。然而,现实经济变化无穷,具有很强的多样性。笔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办理了一起貌式间接投资,实为直接投资兴办企业的案件。该案一、二审判决结果,着实让我们值得对隐名股东这种投资方式予以关注和重视。
一、案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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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公司与武隆县长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纠纷 |
| 重庆市武隆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7)武民初字第1055号
原告:武隆县长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武隆县羊角镇。
法定代表人:郭显坤,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郑桦,该公司经营部主任。
被告: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
法定代表人:赵晓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俊,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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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租房期间遇拆迁 以诉促调获补偿 |
| 【案情简介】
2005年11月17日,吴某与卞某签订租约,约定卞某将自己的二间半房屋出租给吴某经营大排挡,吴某随后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07年7月,上述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由南京市某园林绿化管理所作为拆迁人负责拆迁。
拆迁开始后,园林绿化管理所只与卞某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吴某去找时,其辩称只与产权人签、不管承租人,找卞某时,卞某更是推得一干二净。后卞某又于2007年11月将吴某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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