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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
【标  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分  类】 民事诉讼【时 效 性】 有效【颁布时间】 2008年12月11日【实施时间】 2008年12月11日【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                法发〔2008〕42号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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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标  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分  类】 民商【时 效 性】 有效【颁布时间】 2009年04月24日【实施时间】 2009年05月13日【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2009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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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7]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20多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市住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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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贯彻执行《建筑法》工作的通知发布的通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贯彻执行《建筑法》工作的通知发布的通知【分  类】 规划建设【时 效 性】 有效【颁布时间】 2003年11月20日【实施时间】 2003年11月20日【发布部门】 建设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贯彻执行《建筑法》工作的通知发布的通知                 建市[2003]22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今年7-9月,全国人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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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10月28日经第76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二○○五年十一月十日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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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颁布日期:2005-9-28执行日期:2005-11-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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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
法律结构: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专业分类:建设科技颁布机关:发布文号:建科[2005]55号发布时间:2005-05-04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建设节能建筑的基本技术依据,是实现建筑节能目标的基本要求,其中强制性条文规定了主要节能措施、热工性能指标、能耗指标限值,考虑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必须严格执行。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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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五年一月十二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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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订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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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建市[2004]20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现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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