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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部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正式发布。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部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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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快服务业发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央财政设立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修订了《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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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商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  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拉动内需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不仅可以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更是带动企业生产,均衡内外贸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更好的执行《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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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全农村流通网络体系,中央财政设立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修订了《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九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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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监察厅(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局,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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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监察厅、建设厅(建委)、交通厅、水利厅、商务厅、法制办,各铁路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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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监察厅、建设厅(建委)、交通厅、水利厅、商务厅、法制办,各铁路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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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办法(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委《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1531号),促进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行为,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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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委《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1531号),促进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招标投标当事人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招标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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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西安市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发改项发[2008]115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市政办发〔2005〕96号),促进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行为,增强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守法、信用、履约意识,经我市招标投标局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建立西安市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告制度。现将《西安市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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