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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窒息死亡产妇状告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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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泰和法院调解处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起诉的婴儿死亡赔偿金未获支持。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老营盘卫生院赔偿原告华叙英、曾亮星精神抚慰金9400元。
2006年4月26日5时,华叙英到被告泰和县老营盘卫生院分娩。11时40分华叙英在分娩过程中,男婴重度窒息,经抢救无效于13时50分死亡。华叙英和丈夫曾亮星于2006年6月8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婴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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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成四级伤残 法院判医院承担90%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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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生对巨大胎儿估计不足,导致其出生后臂丛神经受损。日前,海阳市人民法院对小安康诉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二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二院”对小安康的伤残后果承担90%的责任,赔偿近10万元。
2003年12月10日,小安康在“二院”出生,由于医生对其超巨大的体重估计不足,在产程观察处理中又存在不当,结果小安康娩出胎头后,发生前肩难产,导致臂丛神经受损。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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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受伤害 医院对孩子伤残后果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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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阳市人民法院对小安康诉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二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二院”对小安康的伤残后果承担90%的责任。
2003年12月10日,小安康在“二院”出生,由于医生对超巨大的小安康的体重估计不足,在产程观察处理中又存在不当,对可能发生的难产预计不足,小安康娩出胎头后,发生前肩难产,致使小安康的臂丛神经受到损伤。
经过多次治疗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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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接生致产妇大出血 担责四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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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一孕妇在医院生产时出现意外引发大出血,她在得知为自己接生的竟然是一名儿科医生后,将该家医院推向了被告席。近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医院赔偿原告郭女士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8198.5元。
2002年9月27日,已有9个多月身孕的郭女士入住源汇区妇幼保健院待产。在儿科医生黄某的负责下,次日3时分娩一女婴。沉浸在喜悦中的郭女士不久便出现阵发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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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儿被弄伤左臂残疾 山东医院赔偿近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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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阳市新生婴儿康康(化名),在出生时因难产被医院弄伤左臂丛神经,造成残疾。日前,海阳市法院对康康诉海阳市某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医院对康康的伤残后果承担90%的责任,共计赔偿97005.03元。
2003年12月10日,安某在海阳市某医院生产时发生左前肩难产,分娩后,康康的左臂丛神经受到损伤,不能自主活动。在经过多次治疗后,康康依然没有好转,将该医院告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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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做流产最后子宫被切 被转入其他医院急救 |
| 一名44岁的孕妇到金州区某医院做引产手术,先后进行了4次清宫,导致宫体严重受伤,流血不止。只好转到大连市妇产医院进行救治。
据了解,今年44岁的金州登沙河镇某村妇女张某,在2005年3月30日,想做流产手术,就诊于金州区某医院。4月2日,这个医院的医生开始实施引产手术,在连续5个小时的手术中,先后4次进行清宫,使得张某的宫体严重受损,流血不止,最后休克了。当日下午,她被转入了大连妇产医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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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北流一名产妇死亡 申请尸检遭遇法律“真空” |
| 玉林北流一名产妇死亡 申请尸检遭遇法律“真空”
24岁的产妇李雪玲顺产下一男婴后,就因大出血而撒手人寰。家属为弄清楚她的死因,申请尸检。一直等到超过法定的尸检期限,仍无人来开刀。
产妇顺产后大出血
家属称医生在产后进行清宫,卫生院称是对子宫按摩
3月16日下午,北流市扶新镇茂化村塘边组。李雪玲的家属讲述了事发的经过:
今年2月27日凌晨4时多,快到预产期的李雪玲因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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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机构启动质量检查 二级综合医院都要建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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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加强我市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天津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都要建设并完善儿科,将儿科的建设发展纳入到医院整体发展规划中,统筹规划。
□“不出社区能够预约挂号”、“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都要建设并完善儿科”……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本市全面启动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通过强化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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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医闹”闹医院将被处罚 |
| 商报济南消息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卫生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通告》,一旦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争议,在商谈时患方代表不得超过3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医疗纠纷或者事故为借口在医疗机构内滋事,有9种行为之一,至少会被处罚。 《通告》表示,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会公共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和行为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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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0部门联合启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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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泽林)近日,由海南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卫生厅、司法厅、公安厅、财政厅、民政厅、海南保监局联合发出《关于建立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工作方案》和《海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规定》,标志着该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正式启动。
为探索建立既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又化解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海南省卫生厅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组织相关人员到山西、深圳、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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