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A省D市所属的造纸厂,因排污问题,严重影响了相邻的B省与C省的水源,被有权机关
决定限期治理。但是,该造纸厂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哪个是正确
的?( )
A.A省人民政府有权决定限期治理,在该造纸广逾期未完成任务时,A省人民政府有权决
. 定罚款或责令停业、关闭
B.A省D市人民政府有权决定限期治理,在该造纸厂逾期未完成任务时,由D市环保行
政管理部门决定罚款,或者由D市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业、关闭
C.A省环保行政管理机关决定限期治理,
在该造纸厂逾期未能完成任务时,由D市环保行
政管理机关决定罚款,或者由D市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业、关闭
D.D市环保行政管理机关决定限期治理,在该造纸厂逾期未能完成任务时,由D市环保行
政管理机关决定罚款,或者由D市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业、关闭
2.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环境污染危害的民事法律责任及环境民事纠纷的
解决的叙述,错误的是哪项?( )
A.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
B.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法
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
C.当事人对环保部门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未经环保部门处理,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民事诉讼的,关于其诉讼时效和举证责任的说法下列哪项是正确
的?( )
A.诉讼时效是短期时效1年,实行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的原则
B.诉讼时效是普通时效2年,实行被告负全部举证责任的原则
C.诉讼时效是特殊时效3年,实行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的原则
D.诉讼时效是特殊时效5年,实行被告负全部举证责任的原则
4.下列关于水资源的权属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
A.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中的水归集体所有
C.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集体所有
D.江河、湖泊中的水部分归集体所有
5.集体所有的草原,由下列哪一级机关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或使用权?( )
A.乡级人民政府
B.乡级以上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 . ,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环境保护法中的“三同时”制度是一项具有独创性的环境法律制度,其适用范围包括下
列哪些?( )
A.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B.技术改造项目
C.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
D.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
2.某单位因排放污水而致使附近十余农户的庄稼遭受损失,下列有关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 )
A.若该单位能证明其污水排放标准是符合有关排污标准规定的,则该单位不承担民事责
任
B.若该单位能证明主观上确无任何过失,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C.若造成财产的重大损失,可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D.受害农户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3.下列行为中,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的有( )。
A.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开采而拒不退回的
B.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
C.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D.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
4.郭某是山区某村农民,其从事下列哪些采伐林木的行为不必申请采伐许可证?( )
A.采伐自留地的林木
B.采伐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
C.采伐自留山的林木
D.采伐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
5.下列哪些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
A.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察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B.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将
采矿权转让他人
C.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经依法批准,将采矿权转让他人
D.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资产出售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将
采矿权转让他人
6.甲牧场和乙牧场因草原的使用权归属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均认为自己拥有使用权并均想在
草原上放牧。关于此争议的解决,下面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由甲乙两牧场自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
B.由甲乙两牧场自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C.甲乙两牧场协商不成时,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D.甲乙两牧场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三)不定项选择题
1.某氮肥厂自1995年建成以来,一直未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投资加以重视。1998年7月的一
场少见的暴雨后,该厂附近的农民陈某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里的鱼苗成活率急剧下降,损
失惨重;相邻的几户养鱼专业户也有此反映。他们经过调查,发现原来是氮肥厂的污水漫
入了公共灌溉的水沟。16户鱼农联名与该厂交涉未果,又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也迟迟未有答复。
自此后两年多来,每逢雨季,这种现象都对他们造成了大小不等的损失。2000年9月他们忍无可忍,
欲去法院讨个公道。关于此事件,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他们必须先正式要求环保部门作出决定,否则无法提起诉讼
B.他们可以在当地环保部门迟迟不作出决定的情况下,以该环保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
讼
C.他们可要求该氮肥厂同时负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
D.他们失去了以该厂为被告提起侵权赔偿诉讼的机会,因为现在已超出了诉讼时效
2.关于水事纠纷的解决,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都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 商不成的,
只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调解
B.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都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
商不成的,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
C.当事人只有在调解不成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当事人对于水事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下列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适用于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
B.适用于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
C.适用于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D.适用于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水生野生动物 .
(四)案例分析题
1996年,钢材短缺,行情看涨,某甲公司遂决定办钢铁厂一座。为了使工程尽快开工、使产
品尽快投产,公司决定暂停其他工程全力进行主体工程,待主体工程完工后再补上。至1997年9
月,该厂在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后来,防治污染设施虽然建成,但该厂为节
省资金一直未启用。经查,该厂建成以后给当地的河流、空气造成了极大的污染。
问:1.该钢厂的哪些做法是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的?
2.对于污染造成的损害,当地居民起诉的,法院应如何判决?
3.假设钢厂建成并投入使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污设施,但在一次大地震中,工厂厂房
崩塌,污物泄漏。钢厂虽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仍对周围环境造成重大污染。这种情况下,该
钢厂是否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及分析
(一)单项选择题
1.B。见《环境保护法》第29条。该条规定:“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
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
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另外,该法第39条规定: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
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
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2.D。见《环境保护法》第41条。根据该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
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
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c。见《环境保护法》第42条,《民法通则》第12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第4条。 .
4.D。根据我国《水法》第3条的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
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5.C。见《草原法》第11条。该条规定:“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
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核发使用权证,确认草原使用权。未确定
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并负责保护管理。集体所有的草
原,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核发所有权证,确认草原所有权。’’
(二)多项选择题
1.ABD。见《环境保护法》第26条。根据该条规定,“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的环
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法律制度。其范围包
括:(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2)技术改造项目;(3)凡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
项目;(4)即使是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也应在其范围内。“三同时’’制度以严格的程
序作保证,对不同的建设阶段都提出了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是一项具有独创性的环境法律制
度,有利于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有效地贯彻了预防为主的原则。
2.ABD。见《环境保护法》第41、42、43条。AB是关于环境民事责任在构成要件上与一
般民事责任(这两个民事责任均为侵权责任)的区别。其区别在于:(1)合法的行为造成环境
危害后果也要承担环境民事责任,故承担环境民事责任并不像一般民事责任那样以违法为前
提;(2)对于无过错的行为也要承担责任,故承担环保民事责任不以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为要件。因此A项内容违反上述区别之一而错误,B项内容因违反上述区别之二而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
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C是正确的。《环境保
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故D亦错。
3.AC。见《矿产资源法》第39、40、42、44条。
4.AB。见《森林法》第32条。
5.ABCD。见《矿产资源法》第6条。
6.AC。见《草原法》第6条。该条规定,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
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
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甲乙两牧场之间的争议应由当地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双方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时,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不定项选择题
1.BC。见《环境保护法》第38、41、42条。
2.BD。见《水法》第36条。该条规定:“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
事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
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
授权的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ABC。见《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条。该条规定:“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
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珍贵、
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渔业法的规定。"故D项野生
动物的保护应根据渔业法的规定。
(四)案例分析题
1.该钢厂的下列行为是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的:第一,没有做到将防治污染的设施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而是在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第二,没有
做到将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防治污染设施虽然建成,但该厂为节省资金一直
未启用。
2.对于污染造成的损害,当地居民起诉的,法院应判决钢厂应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
个人赔偿损失,并责令钢厂排除危害。
3.在这种情况下,该钢厂不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完全
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
承担责任。本案中因地震这一不可抗力导致污染,且钢厂已经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故不应再
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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